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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繼往開來 維護消費權益

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成立於1974年,致力研究和倡導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1976年《選擇》月刊面世,成為全球首本華文消費者雜誌,至今仍為消委會推廣消費者教育的旗艦刊物。

早在上世紀70年代起,消委會已成為「國際消費者聯會」的重要一員。近年消委會更積極加強與兩岸四地,以及鄰近大灣區的合作,共同維護消費者權益。

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消費模式亦隨之不斷轉變。邁向未來,消委會將擁抱科創發展,與時並進,繼續為推動本港以至全球的消費者權益工作,擔當舉足輕重的角色。

 

消費者委員會作為本港推動消費者權益的法定機構,自1974年成立以來,堅定地倡議和擁護消費者權益。近半個世紀以來,市民日常生活,無論是以往的柴、米、油、鹽等生活必需品,以至街市行情,或是現在的5G上網、智能家電、網購及船運等,無不與消費息息相關;在現今不斷演變的市場環境下,消委會的角色更形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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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為工作目標,但亦同時關注可持續消費的概念
  • 以公平和公正的態度處理事務
  • 運作保持高透明度
  • 保持獨立意見
  • 可讓公眾問責
  • 以主動、積極和堅毅的精神執行職能
  • 保護個人資料私隱

抱負

 

  • 本會致力成為消費者信賴的聲音,為消費者在公平公正的市場中,建立安全及可持續的消費環境。

 

使命

 

  • 本會肩負維護消費者福祉、加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的責任。「消費者」包括購買貨品和服務、及購入、抵押和承租不動產的人士。本會致力成為消費者信賴的聲音,為消費者在公平公正的市場中,建立安全及可持續的消費環境。

 

致力

 

  • 倡議 消費者權益
  • 促進 建設性討論以制定保障消費者的政策
  • 加強 消費者維護本身權益的能力
  • 為有效推展上述工作,本會分別為消費者及商界訂定工作方針,並聯繫其它相關界別,包括傳媒和政府。
總幹事的話

數碼科技改變了今天的工作模式和消費習慣,日新月異的產品服務和推銷手法伴隨了前所未見的問題和爭議。消費者委員會秉持服務宗旨,對市場變化時刻保持警惕,致力捍衞消費權益,助消費者作出明智決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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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條例於 1977年7月15日開始執行,旨在將消費者委員會成立為法團,界定其職能與權力,免除該會的委員及僱員對委員會及委員會屬下各小組的作為或不作為承擔個人法律責任,及就相關事宜訂定條文。

根據《消費者委員會條例》,本會的工作包括:

 

  • 搜集、接收及傳遞有關貨品、服務及不動產的信息;
  • 接收及審查貨品及服務的消費者投訴、以及不動產的購買人、按揭人及承租人的投訴,並向他們提供意見;
  • 根據所得資料採取相應行動,包括向政府或任何公職人員提供意見;
  • 鼓勵商業及專業團體制訂工作守則,規管屬下會員的活動;
  • 承擔任何經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審批的其它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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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轄下設立不同小組,專責處理涉及產品測試、資訊科技、營商手法,以及法律保障等各領域的消費者課題。小組成員來自社會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及持份者,為本會提供公平、公正的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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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委會歷史及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