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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類反競爭行為之六:不公平或歧視性的準則

七類反競爭行為之六:不公平或歧視性的準則

1998年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發表的《競爭政策綱領》中,指出如同業工會或專業團體成員之間訂立不公平或歧視性的準則,拒絕給予新加入者進入市場或在市場內競逐的機會,及損害經濟效益或不利自由貿易,這種經營方法是否應歸納為限制性經營方法,值得更深入研究。